2025年9月3日,纳斯达克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(SEC)提议采纳新的IPO上市标准。新上市标准会在SEC 批准后立即生效。已启动上市流程的公司享有 30 天过渡期。加速停牌/退市规则会在SEC 批准后 60 天起生效。
新的标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:
- 净利润标准路径公司,公众流通股市值须不低于1500万美元。
- 市值不足500万美元的公司(并有上市缺陷),加快停牌及退市程序。
- 主要运营在中国的公司,IPO募集资金须不少于2500万美元。
9月5日,SEC 宣布在其执法部设立一个专门的 “跨境特别工作组”,重点打击国际证券欺诈,尤其针对外国公司的市场操纵行为(如“拉高出货”和“推升抛售”),强化对审计师、承销商等“守门人”的责任追究,并增加新的披露要求或修订规则。此举标志着SEC正大幅加强跨境执法力度,以维护市场诚信。
从长远来看,新规对真正有实力并且重视合规的优质中国企业提供了支持,将其与以往依赖“小募资、低流通”模式的小微型企业区分开来,从而提升整体市场的透明度与投资人信心。
在这个新的形势下,中国企业若计划赴美上市,不仅要提前规划融资规模,而且要重视专业团队的选择,尤其是对审计师和承销商的选择。
以下是现行Nasdaq Capital Market 首次公开募集标准。
主要规定 |
股权标准 |
已上市证券 市值标准 |
净利润标准 |
拟议新规(2025年9月提案) |
上市规则 |
5505(a) 和 5505(b)(1) |
5505(a) 和 5505(b)(2) |
5505(a) 和 5505(b)(3) |
SEC 批准后立即生效(30天过渡期) |
股东权益 |
500万美元 |
400万美元 |
400万美元 |
无重大变化 |
基于市值的未限制公众持股 或 有说服力证据支持的MVUPHS |
3000万美元 或 3 750万美元 |
3000万美元 或 3750万美元 |
1000万美元 或 1250万美元 |
净利润路径下提高至 1500万美元 |
运营历史 |
2年 |
—— |
—— |
无重大变化 |
基于市值的已上市证券市值 或 说服力证据支持的 MVLS |
—— |
1亿美元 或 1.25亿美元 |
—— |
无重大变化 |
持续经营净利润 (最近一个会计年度,或近三年中任意两年) |
—— |
—— |
75万美元 |
无重大变化 |
无限制公众持股股数 |
100万股 |
100万股 |
100万股 |
无重大变化 |
合格股东人数(Round Lot Shareholders) |
300 |
300 |
300 |
无重大变化 |
做市商数量 |
3 |
3 |
3 |
无重大变化 |
发行价格 或 可靠证据支持的发行价格 |
8美元 或 10美元 |
8美元 或 10美元 |
8美元 或 10美元 |
无重大变化 |
持续上市要求 |
公众持股市值 ≥ 100万美元 |
同左 |
同左 |
市值低于500万美元公司将被加速退市 |
中国运营企业IPO募资额 |
无硬性下限 |
无硬性下限 |
无硬性下限 |
IPO募资额不得低于2500万美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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